律师能够进入某个案件,不等于能够读取其中全部文档;能够在线预览,也不等于可以下载或外发。案件管理文档的细粒度权限控制,核心是将“案件参与资格”与“文档操作授权”分开判断,避免一个角色获得超出工作需要的访问范围。
授权要落到文档和操作
角色适合表达职责,却不足以单独决定权限。同为承办律师,负责的案件不同,可访问的材料也应不同。权限判断应同时考虑人员角色、案件归属、文档类型和申请操作;敏感文档还应支持单独授权,而不是完全继承案件权限。
预览、编辑、下载和外发需要分别设置。允许预览不能自动推导出允许下载,允许下载也不代表获准转发给外部人员。没有明确授权时,应默认拒绝;一般授权与保密限制冲突时,应优先执行限制,例外授权另行确认。
控制不能只停留在界面
隐藏下载按钮只是界面处理,真正的校验应发生在文档请求被执行时。系统需要确认当前用户是否仍参与案件、目标文档是否在授权范围内、请求操作是否获准,不能仅凭此前已经打开过页面就放行。
权限也应随人员调动、案件交接和授权撤销及时调整。否则,离开项目的人可能继续保留访问能力。已下载到外部的文件通常无法仅靠系统撤权收回,因此高保密文档应优先控制下载,而不是寄希望于事后补救。
留痕与防泄漏各有边界
操作记录应关联人员、时间、文档及操作类型,并限制对记录的修改和删除。水印用于提示责任与辅助追溯,不能替代访问控制;截屏限制也不应被视为能够阻止所有复制方式。
验收时,应重点测试跨案件访问、预览权限下尝试下载、撤权后再次访问等场景。真正有效的权限机制,不是授权页面选项多,而是每条文档获取路径都执行同一套规则,并能解释一次访问为何被允许或拒绝。